关于极限化违禁词的公告声明
1、我司全力支持关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实施的关于违禁词、极限词的使用规定。在公司网站中,我们已尽其努力,规避使用违禁词、极限词,并已经将包括本网页在内和本公司旗下网站上“极限化”违禁词修改,即日起,如果还有遗漏修改的“极限化”违禁词出现本公司网页,一律全部失效,不作为商品描述及公司介绍的依据。
2.在我公司网站及其他B2B平台,电商平台中,我们已尽其努力,规避使用违禁词、极限词。如果产品图片、标题以及详情页面等地方,涉及此类文词,在此声明全部立即失效,凡顾客浏览我公司网站及其他B2B平台,电商平台网站时,均表示默认此协议,不作为我公司及商品描述介绍的依据。且不支持任何发来“违禁词”为借口或理由投诉我司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、《新广告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》来变相勒索索要赔偿的违法恶意行为!
3、由于我司成立时间较早,公司网站及各类B2B平台,电商平台产品内容、新闻、文案帖子众多,文案难免涉及到新广告法的敏感词和违禁词,如标题,产品介绍 ,图片,详情页等等。对于涉及到的极限用语,我们会尽快一一排查修正,希望各监督部门及各位同行给予一定的修正时间,如果有疑问,请联系我们进行更改和删除,谢谢理解配合,不胜感激。
任何未尽事宜,请与我们联系
济南方圆试验仪器有限公司
2023年8月1日